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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人身份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7-27 09:42:49

死刑犯死亡的要到派出所销户,销户的同时由公安机关收回其居民身份证。公民死亡后其亲属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回收身份证。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其身份证失效。

【法律解析】

公民死亡后其亲属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回收身份证。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其身份证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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