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卡犯罪具体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帮助信息活动罪等。两卡犯罪的含义是,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两卡犯罪属于电信犯罪,涉及面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解析】
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两卡犯罪的含义是,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两卡犯罪属于电信犯罪,涉及面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坚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坚决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团伙及其股东、核心成员、负有组织、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电话卡、信用卡活动的犯罪集团、团伙以及与之内外勾结的电信、银行等行业从业人员。
3、在办理涉“两卡”案件中,对于行为人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或者贩卖信用卡、电话卡达不到多次、多张,危害不大的,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4、要坚持打击与治理相结合、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动建立刑事打击、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多层次、多维度社会治理体系,有效遏制违法犯罪乱象。
5、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具体犯罪行为,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提取、转移赃款等行为的,以诈骗罪论处。
6、行为人不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的具体犯罪行为,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不以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论处,符合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