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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取保结束3年了还会重新调查吗

发布时间:2023-07-27 10:00:44

对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的认应这样处理: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

【法律解析】

若属实期满就拘留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较为复杂,如果取保候审期满,还需要继续侦查,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延长,上级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批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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