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规定,未成年人实施投毒行为属于,其刑罚会有相应减轻。具体判罚则需要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同时也应该注重对未成年犯罪者的教育和改造。
【法律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实施投毒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量刑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归案自首情况、赔偿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并依照法定刑幅度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对被害人造成了较大的生命危险或重大财产损失,那么就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加重刑罚。另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者,法律也规定了专门的教育和改造措施,如初次犯罪可以通过少年管教、劳教、强制戒毒等方式进行改造。如果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过表现,可以考虑对其进行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处罚。总之,未成年人投毒情况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罚会相应减轻。在判罚时,应该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成长环境等因素,注重教育和改造措施。同时,也要依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公正的量刑方式,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