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万元可被认定为特别重大,犯罪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后刑期也会相应增加,一般可以判处15年以上甚至。
【法律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以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违法吸收公众的储蓄,滥用金融信用,导致投资人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从而产生一定社会恶性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属于,其量刑标准与犯罪数额相关,因此涉及到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通常情况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一定程度,例如涉案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就可能被认定为特别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特别重大的的刑期可以从15年以上到,并且在实际审理过程中,由于犯罪的情节和后果等因素不同,刑期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浮动。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非常危险和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巨额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在实践中,应持续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打击,依法保障公共利益和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