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在对被拘留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向其近亲属送达的一种通知书。通知书应当说明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拘留原因、拘留时间、拘留地点、联系方式以及接受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法律解析】
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对被拘留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被拘留人的近亲属送达的一种通知书。通知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等信息;2. 拘留原因:说明被拘留人的犯罪嫌疑或者违法行为;3. 拘留时间:具体拘留时间和时限;4. 拘留地点:拘留所在地;5. 联系方式:公安机关联系方式,告知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有关情况;6. 接受探视的时间和方式:告知家属拘留期间可以接受探亲探视。在送达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时,公安机关应当尽量确保通知书送达家属本人,并告知家属对通知书内容的重要性,以确保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对于无法及时与家属取得联系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的通知方式,如邮寄、传真、短信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家属未接到通知书或者通知书未包含必要的内容,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或投诉,以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和家庭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三条 【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