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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会见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8-04 14:39:59

刑事会见需要下列材料:
辩护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还应向侦查机关提交会见申请书,经许可才能会见;
其他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向人民法院、检察院提交会见申请书,经法院、检察院许可才能会见。

【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哪些程序
1、首先应当携带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
2、然后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看守所核查后安排会见。
律师会见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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