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进行仲裁的时候,仲裁机构会做出相应的裁定。但是对于有可能对仲裁裁定不服的情况,如果通过上诉,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应诉呢?那么,对方不服上诉我要准备怎么应诉?
【法律解析】
应对对方上诉的方式:
1、被上诉人要积极应诉,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根据上诉状的内容,积极准备反驳上诉方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在二审法院庭前谈话或庭审时提出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和理由,要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被上诉人应准备答辩状,写明自己的基本身份信息、答辩事由,然后交由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