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根据《》规定,通常在刑事拘留以后的三天内就会提请批捕,有特殊情况的,提请批捕的时间可能向后延长1~4天,若嫌疑人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提请批捕的时间能延长到30天,但审查批捕还有7天时间。
【法律解析】
一般刑事拘留的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需要延长的,最多不能超过三十七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补充侦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 【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