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逮捕令不一定会坐牢,只要在经过警察调查后,最终证明没有犯罪事实的,则不会追究其的刑事责任,也就不会坐牢。所以逮捕后是否会坐牢关键在于罪名是否真的成立。如果侦查中发现犯罪事实不存在的应当释放被逮捕人。
【法律解析】
下了逮捕令不是一定会坐牢的,要看罪名是否成立。逮捕虽然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但逮捕一般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案件都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办案机关或部门审查,都认为构成犯罪,有逮捕必要,才决定逮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