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规定,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可以通过劳动、教育等方式改造自己,并在符合条件时申请减刑。如果被判刑14年,减刑后8年能否出来取决于其在服刑期间能否表现良好、积极参加改造以及是否满足相关减刑条件。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刑的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可以通过劳动、教育等方式改造自己,并在具备相应条件时申请减刑。具体减刑幅度和时间长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普通犯罪罪犯如果表现良好,可以减去1/3至1/2的刑期;危害较轻罪犯或老年罪犯可以依法减去更多的刑期。如果被判刑14年,减刑后8年能否出来,需要看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符合相关减刑条件。如果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能够积极改造自己,参加劳动、教育等方式进行改造,同时遵守监狱规定,表现良好,则可以通过申请减刑来缩短服刑期间。一般情况下,减刑后还需要有一定的期,例如居住在指定地点、不得重犯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判决和执行过程中,犯罪人员的行为表现和社会公众反馈等都可能会影响相关部门对于减刑申请的审查和判断。此外,如果被告人涉及特定情况,例如严重的暴力犯罪、贪污腐败等,那么也可能不能享受减刑的政策。综上所述,判刑14年减刑后8年能否出来,取决于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满足相关减刑条件。建议被判刑的犯罪人员切实改造自己,积极参加改造活动,争取通过减刑重新回到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