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帮助传递不法所得的行为,如果被告人没有知情且没有获利,通常不构成帮助信罪。该罪名通常要求明确的故意和获利目的。然而,具体判断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条文及其解释。
【法律解析】
帮助信罪是我国中的一种犯罪行为,要求主观上存在故意以及明确的获利目的。通常情况下,如果被告人对自己参与的行为没有知情,并且没有从中获得实际利益,很难认定其构成帮助信罪。因为此罪名要求直接或间接地帮助犯罪分子转移、隐匿、变卖犯罪所得,并要求帮助者以取得非法利益为目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于帮助信罪的界定和适用是复杂的,因此具体的判断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条文及其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您面临或涉及类似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针对个人案件的具体法律建议和帮助。只有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