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或者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而罚款和行政拘留是治安处罚中,最常用的处罚措施,那么治安拘留什么时候会失效的?
【法律解析】
拘留证没有有效时间这一说法。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需要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但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正在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在一般情况下,拘留证上是需要有拘留期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