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一般来说,会拘留在实施跨省抓捕行动的公安机关所在地,以便立案侦查。但如果抓人的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或者由其他公安机关管辖更为便利的,会拘留在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