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公众的安全而对一些进行严加看管的工作,只要程序得当且能有效证明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安全,一般都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将拘留对象保释出来,只是根据拘留的类型不同,保释的条件也有所变化。
【法律解析】
拘留只要符合保释的条件就可以保释。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或者交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并保证随传随到后,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