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计算犯罪分子刑期的,自本年本月某日至次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为一年;次年同月同日不存在的,自本年本月某日至次年同月最后一日的前一日为一年。
【法律分析】
1、的一般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有期徒刑的例外期限:在下列二种情况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可以超过十五年,但不能超过二十年:
(1)依照《》的规定,判处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依照《刑法》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的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即在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十五年,但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