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注射是我国死刑发展的趋势,但这种执行方式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场所,而我国多数中级法院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那么,判死刑是枪毙还是打针?
【法律分析】
判死刑,执行死刑的方式有两种,枪毙和打针,两种方式都会有。
对于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方式,这个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对于执行死刑可以采取枪决或者注射死刑的方式,也就是说,不允许采取这两种方式以外的方式在执行死刑。
1、枪决: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交付司法警察或狙击手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枪决一枪没有死亡的,补枪处理,不会释放。
2、注射: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注射死刑通常需要打三种药物。第一种,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第二种,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第三种,氯化钾,刺激心肌,使心脏快速跳动,使得其他药物迅速布满全身,起着辅助加速作用。
注射死刑相比枪决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