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报案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安接到报案到立案的时间是七日以内;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三十日; 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公安接到报案到立案的时间是十日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公安接到报案到立案的时间是十五日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