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伙企业时,需要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的,而合伙人之间要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对合伙财产进行管理,如果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权利,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的,是属于挪用资金的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
【法律分析】
合伙人私自挪用资金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公司款项,赔偿公司损失,也可以民事起诉侵害公司、合伙人权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权利,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的,是属于挪用资金的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