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成年发生性行为违法,如果该少女已满14岁,自愿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而发生的,就不是犯法。如果该少女不满14岁,而同她发生性关系者,无论该女孩自愿还是不自愿,都要按强奸定罪量刑。
【法律分析】
跟未成年发生性行为可能违法。如果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无论其是否同意,与其发生性行为都会构成;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是其自愿而发生的性行为,不会构成强奸罪,但是双方之间具有教育、监护等关系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