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法律分析】
拘留期满后,拘留所直接放人,不需要什么手续,行政拘留期满后,公安机关不再另外通知,行为人家属可以直接到拘留所接人。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行为人在被拘留期间,还有其它违法犯罪,需要转为刑事或者劳动教养,应该及时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