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三个月三个月的计算是:判处刑罚拘役三个月,但是先不用关押,给予三个月的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拘役三个月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分析】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减刑、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 被判处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