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法律分析】
跨省抓捕的,拘留期限一般也是十四天。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拘留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