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起算时间应该从拘留时开始计算。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能超过14天,特殊情况下则不能超过37天。具体期限为公安机关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加上检察院作出决定的时间。对一般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四天,如果十四天内没有批准逮捕,应当释放。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如果三十七天内没有批准逮捕,应当释放。
【法律分析】
对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四天,如果十四天内没有批准逮捕,应当释放。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如果三十七天内没有批准逮捕,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刑事拘留期限自查清其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