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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和拘役的性质

发布时间:2023-09-13 10:00:09

生活中我们都听说过,拘役不同于拘留,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拘役的具体意思是什么?拘役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拘役的特征又是什么?

【法律分析】

拘役属于判刑。拘役属于主刑中的一种,其它的还包括管制有期徒刑、期徒刑以及死刑。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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