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具体如下:
1、司法机关在拘留或者被告人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无法通知,或者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情形的,是可以不用通知的,但是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马上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