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服刑人员减刑规定如下: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
2、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3、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4、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减刑的条件如下:
1、主体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条件。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3、有重大表现可以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