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抓人一般是刑事案件,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逃,都需要进行抓捕,不会分哪类的刑事案件。
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法律分析】
刑警队抓人,是在有犯罪事实,并且经过检察院审核、批准逮捕的的条件下进行的,属于刑事案件,后果都是比较严重的。刑警队在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或先行拘留的法定条件时即可实行抓人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