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被关超过24小时,如果公安机关仍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拘留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间隔24小时后,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再次传唤。
【法律分析】
超过24小时,派出所应该放询问人。不放的,其家属可以去公安局投诉。拘留和拘传是不一样的强制措施,在派出所拘传的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是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则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就是拘传最长是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