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归属于所在单位的财物、款项等据为己有的行为;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掌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而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员工财物构成什么罪?
【法律分析】
员工私卖货物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盗窃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的且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才能构成此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不是货物的管理人员,仅是利用自己是员工方便接近货物,将货物带出进行贩卖的, 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