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男人会在外面包养小三,包养小三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有些原配会到小三的工作单位或者家里拉横幅进行抗议,那么对方是小三能不能去她单位拉横幅的?
【法律分析】
对方是小三的也不能到其用人单位拉横幅对期进行公开的侮辱、诽谤,行为人的行为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拉横幅如果扰乱正常秩序,则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建议采用合法途径维权。拉横幅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是禁止性规定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拉横幅是维权的极端方式,其行为本身就造成不好的影响。到单位门口拉横幅,不影响单位工作,只是拿着横幅站在那里,也不大声喧哗,应该不是游行但属示威,不影响单位工作应该不违法。但现实中执行时会不会有人管难说。如果确实是行政单位有过错造成你的损失,单位不处理,你可以找其上级政府投诉,也可以找县纪检监察部门反应,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告单位。维权,首先要合法。合法的维权渠道,主要有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维权的同时,不能以堵大门的行为,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名誉权的限制】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