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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毒品被判刑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10-08 14:48:55

代购毒品是否构成犯罪?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什么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又构成何罪,如何处罚?代购毒品被判刑怎么办?

【法律分析】

在代购毒品中,代购人明知托购人购买毒品是为贩毒,仍为托购人购买毒品,代购人此时参与到托购人贩卖毒品过程中,与托购人构成贩卖毒品的共同犯罪,对代购人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
在代购毒品中,代购人为托购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但从中牟利的,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这里就需要准确把握从中牟利的含义,所谓从中牟利,就是代沟人在代购毒品过程中获取相关利益,包括直接加价或变相加价的行为,即可以是金钱、毒品等有形的利益,也可以是帮助上学、就业、提高工作业绩等无形的利益。其中在代购过程中,代购人在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视为从中牟利,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另外,代购人在代购过程中“蹭吸”行为,应根据案件不同情形综合把握,特别是需要关注代购毒品的目的是否是为了“蹭吸”这一关键点。对于为了“蹭吸”而帮助吸毒者购买毒品的,可以理解为代购行为具有了有偿性,属于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行为,具有从中牟利的属性,应认定为贩卖毒品行为。对于不是为了“蹭吸”而帮助吸毒者购买毒品的,即使代购人在代购之后与托购人共同吸食毒品,因代购的目的并非为了“蹭吸”,代购人在购买毒品过程中仍起跑腿作用,没有超出购买毒品的范畴,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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