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恐吓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不会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不过如果电话恐吓的行为有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那么恐吓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依据相关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
1、打恐吓电话、发恐吓短信,情节较轻的,不涉及犯罪,但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应受治安 行政处罚 。
2、情节较重的,构成 ,处五年以下 、 或者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