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者对喝酒人如果应当知道对方有不能喝酒的疾病,但仍拼命劝对方喝酒,那就属于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社会危险性,但由于疏忽大意而实施了,是,其行为就构成;如果并不知道对方不能喝酒,而劝他人喝酒,致人死亡,他的行为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构成犯罪。但他应该对对方的死亡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要赔偿死者家属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酒桌上的劝酒导致下列四种情形,可能触犯法律:
1、强迫性劝酒,劝酒者通过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对方已经醉酒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还劝其喝酒;
2、明知对方不胜酒力,不能喝酒还继续劝其喝酒,例如,明知对方身体有不能饮酒疾病的;
3、没有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饮酒者失去自控能力,聚餐者没有将其安全送到医院或家中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