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诱奸未成年学生,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有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老师诱奸未满十四周岁的女童发生关系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的男子,但在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2、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4、客观要件。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须违背妇女意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