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有一定的考验期。死缓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或者核准死缓的判决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死缓满足上述条件后被减为,则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故意伤害或者是、破坏交通工具罪以及破坏交通设施罪等犯罪的行为将会被判处执行的判决。被判处死缓之后,将进入一定期限的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期间没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原来的死刑将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