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赃款退回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不构成,因为实施行贿行为后,被行贿人在收受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属于受贿,但不影响行贿的认定,不属于犯罪中止。
法律分析
主动退回赃款不算犯罪中止,积极退赃,应当属于犯罪既遂。在刑事案件中退还赃款给被害人有两种情形,如果犯罪分子是主动退还罚款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具体案情,从宽进行处罚。如果是在有民法院责令犯罪分子退赔的,人民法院依据犯罪分子退赔情况,进行量刑。在其同案犯未到案或者虽到案但无能力或者拒不退赃退赔时,该被告人应当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数额退赃、退赔,才可以视为全部退赃、退赔并适用较大的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