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构成是:主体为具有完全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体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客观上行为人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情形;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情形。
法律分析
侵占罪。《》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