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芙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3-10-30
刑事拘留的目的公安机关初查,一般情况下,为便于进一步侦查,接着还会进行逮捕,之后才是移送检察提起,最后才是法院审理,并开庭宣判。对于嫌疑人而言,除符合变更条件外,基本都会待在看守所直到法院作出判决。那么被拘留了怎么取得联系呢?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在拘留之后会通知家属,这个时候家属就可以找律师进去探望,这个时候也只能律师才有资格进去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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