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损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3-10-30 09:53:10

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我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类犯罪,该罪规定于刑法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行为对象为国家、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包括狭义财物(含动物)与财产性利益。那么损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