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者精神不正常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为怀孕期、哺乳期的妇女;杀人者处于正当防卫或者;杀人者罪行比较轻有戴罪立功情节;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复核;杀人者有外交豁免权;杀人者被宣布特赦
一般情况下,没有数罪并罚或者恶意剥夺多人生命并对社会影响极大,人民法院都不会核准死刑
法律分析:
只有监外执行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才能不坐牢,具体如下:
1、对被判处或者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对被判处的罪犯,如果出现怀孕或哺乳婴儿的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5)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以下情况可以免除刑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
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