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别人的银行卡属于
量刑有: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分析: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
就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单位不能成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