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这里的“虚开”行为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所以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