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保找的是有管辖权的犯罪地公安,其次报警不立案可以申请复议、申请复核、向检察院投诉等。
一、电信网络诈骗由谁管辖?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诈骗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的拨打地、发送地、到达地、接受地,以及诈骗行为持续发生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二、具体如何操作?
1、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 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3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