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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十天可以办理保释吗?

发布时间:2024-06-26 13:59:31

不可以,但可以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一、保释,即取保候审,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刑事案件,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在此范围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但处罚行政拘留后,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具体而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处罚的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2、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3、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每日行政拘留200元标准的保证金。最终能否暂缓执行,要看公安机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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