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一、具体分析: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根据《》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会见手续:辩护律师只需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向看守所提出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但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