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如果使用公司的款是正常活动,不属于挪用公款,因为款本身就是法人的现金资产,法人使用现金资金属正常的经营活动与资产使用方式。但其行为如果符合《》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则构成。
一、挪用资金罪的具体情形: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