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制度与是否缴纳没有必然联系,已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被告人不会因为罚金未缴纳就撤销对其的认罪认罚处理。没有钱交罚金的,法院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会随时进行追缴。缴纳罚金实在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二、罚金无法缴纳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