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鸿 严选律师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南昌市
发布时间:2012-09-12
庭立方:根据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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