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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分

发布时间:2013-06-05

    庭立方: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品牌效应对商品的销售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因素。当前,我国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空前增强,消费者崇尚品牌的心理也随之增强,一些知名品牌的商品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这些知名品牌凝聚了经营者多年来的心血和汗水,且基本都经过注册成为注册商标,其商品往往价格高昂。在这种环境下,一个崇尚名牌又缺乏经济实力的消费者群体产生并不断扩大,这个群体的消费者图慕假冒商品的牌子,知假买假。以满足其消费高档商品的虚荣心。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是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案件的整体定性具有重大影响。在符合入罪标准的情况下,如果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时属于伪劣产品,则一行为触犯二罪名,分别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如果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能认定为伪劣产品,则不能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只能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论处。因此,要正确对案件定性,必须准确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是伪劣产品的问题。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了销售伪劣产品罪。两罪的分别设立说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非必然属于伪劣产品。“伪劣”一词并未出现在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罪状之中,而是有权解释机关在对罪名进行概括时,根据罪状提炼而来的。该罪的罪状认定了四种类型的伪劣产品,分别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伪商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由该规定可知,要认定为伪劣产品,必须有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的行为,二者之间应达到足够的差距,且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应近似于残次品。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必然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使用。行为人为了销售伪劣商品,在主观上必然有假冒、欺诈的故意。
    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则不同。品牌商品,特别是国际知名品牌,除价格高昂外.品质也出众。要想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品质太差,则有可能无人问津。一旦此类商品品质尚可,又假冒了知名品牌的商标,就有可能吸引部分崇尚名牌而又缺乏经济实力的消费者。由于品牌商品的正品价格往往非常高昂,对于那些崇尚品牌的消费者来说,相对低廉的价格使他们对于假冒商品心知肚明,知假买假。销售者甚至会告诉消费者此商品为假冒品,而不需要对消费者进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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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立方: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品牌效应对商品的销售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因素。当前,我国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空前增强,消费者崇尚品牌的心理也随之增强,一些知名品牌的商品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这些知名品牌凝聚了经营者多年来的心血和汗水,且基本都经过注册成为注册商标,其商品往往价格高昂。在这种环境下,一个崇尚名牌又缺乏经济实力的消费者群体产生并不断扩大,这个群体的消费者图慕假冒商品的牌子,知假买假。以满足其消费高档商品的虚荣心。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是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案件的整体定性具有重大影响。在符合入罪标准的情况下,如果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时属于伪劣产品,则一行为触犯二罪名,分别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如果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能认定为伪劣产品,则不能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只能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论处。因此,要正确对案件定性,必须准确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是伪劣产品的问题。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了销售伪劣产品罪。两罪的分别设立说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非必然属于伪劣产品。“伪劣”一词并未出现在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罪状之中,而是有权解释机关在对罪名进行概括时,根据罪状提炼而来的。该罪的罪状认定了四种类型的伪劣产品,分别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伪商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由该规定可知,要认定为伪劣产品,必须有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的行为,二者之间应达到足够的差距,且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应近似于残次品。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必然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使用。行为人为了销售伪劣商品,在主观上必然有假冒、欺诈的故意。
    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则不同。品牌商品,特别是国际知名品牌,除价格高昂外.品质也出众。要想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品质太差,则有可能无人问津。一旦此类商品品质尚可,又假冒了知名品牌的商标,就有可能吸引部分崇尚名牌而又缺乏经济实力的消费者。由于品牌商品的正品价格往往非常高昂,对于那些崇尚品牌的消费者来说,相对低廉的价格使他们对于假冒商品心知肚明,知假买假。销售者甚至会告诉消费者此商品为假冒品,而不需要对消费者进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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